三石头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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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监管也需要搞全民战争?——从网吧义务监督员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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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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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13 03:27
标题:
网吧监管也需要搞全民战争?——从网吧义务监督员谈起
[作者:赵福军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791 更新时间:2004-11-26]
发表日期:2004年10月28日 出处:网吧黄页专稿
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技术早在半个世纪前就产生了,但是作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作为一种新的思潮它的产生却是近20年的事情。而我国自1994年与国际互联网连通开始算起,互联网作为新事物进入民间也已经有10年的历史了。我国的网民从无到有,从少量到现在的8700万;连网的计算机从零到现在的3630万台。在着巨大的变化中,网吧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可以说中国互联网的启蒙化和民间化都是从网吧开始的,至少笔者是。
但是网吧行业短短的几年历史确是坎坷的历史,高潮和低谷并存的历史,整治、打击不断的历史。当然网吧行业作为一个新的行业,必然会存在一些问题,这是新事物出现的必然过程,应该说网吧行业需要的只是时间。从今年2月开始全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网吧专项整治风暴,网吧行业迎来了几年中最为寒冷的严冬,本以为到8月底可以喘口气的网吧业主门,又被延长整顿的通知伤透了心,于是乎有关网吧业主心声的报道也接连出现,有关网吧行业政策应该如何走的研讨会也是一开再开,而针对网吧行业的整顿策略更是层出不穷:电子监控、零时断网、公益性网吧、游戏分级,最有趣的是一些地方竟然想出了让网吧义务监督员充当“网吧流动杀毒软件”,成为孩子与网吧间的“防火墙”,难道网吧监管也需要搞全民战争?难道义务监督员就可以将未成年人完全的杜绝于网吧围城之外?难道网吧义务监督员就能让所有的未成年人打消上网的念头,消减上网的需求?网吧义务监督真的如媒体所宣传的那样有效以至于需要作为一种常规模式进行推广?
网吧义务监督的三根软肋
从媒体的报道和跟一些网吧业主的谈话中笔者了解到网吧义务监督员通常是由老年人组成,比如“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其受聘条件通常是:热爱文化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责任心,无违法违规劣迹(中共党员优先);本市户口,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左右。从人员构成上来看被聘请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老师、少先队辅导员、学生家长、街道青教专干,社区代表等。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对本人所在社区或乡镇范围内网吧的经营活动进行巡察和监督,重点对这些网吧经营场所是否证照齐全、是否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是否在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等进行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劝阻,并及时向文化行政部门举报;对在网吧上网未成年人进行劝阻教育,同时收集社会各界对网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向属地文化部门作出反馈,以规范网吧环境。
当然接受群众监督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接受媒体、舆论、公众的监督也是民主化进程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尤其是这些网吧义务监督员由于大部分退休因此有着充分宽余的时间,对所在社区的情况又非常熟悉,使得他们在时间和空间上形成了与网吧监管机关的正常检查之外的互补关系。也正是这个巨大的优点才促使网吧监管机关的工作人员喊出了“网吧义务监督有望常态化”的呼声。但是考察任何制度、策略是否理性必须从正、反两面进行多角度的思考,这样才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制度、策略成本,才能使得一个制度、策略发挥更大的作用。笔者认为网吧义务监督员制度至少存在以下三根软肋:
1,外行监督内行,行吗?网吧作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重要场所之一,可以说进入网吧上网的人至少都对网络知识略懂一二,尤其是那些玩网络游戏的,通常不会是网络菜鸟。这也正是为什么高校区周围、学生区周围网吧林立的一个原因。对比而言,网吧义务监督员由于年龄的缘故、思想的缘故大部分是不懂网络,甚至从来没接触过电脑,不懂开关机,不知QQ、MSN、搜索引擎、MMORPG、E-MAIL、泡泡、网页为何物的人。那么他们凭什么判定进入网吧的未成年人所浏览网页内容的健康与否?凭什么知道未成年人参与的、网吧运营的是否是合法的、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企图靠一些不懂或不了解游戏规则的人来达到公正的裁判的做法本身就是值得怀疑的,当然也许有有人会说,我们可以给这些义务监督员进行培训啊,但是只要参加过一些培训的人都会知道短短的几天培训外加一张结业证书除了说明花费了一些钱外,基本没什么用处。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义务监督员苦笑说:“以前没有学过,只能靠看看娃娃们电脑上的图来判断。”才会有很多义务监督员感觉自己这些“外行”监督“内行”,力不从心。
2,无管理之权力,行吗?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网吧的监管部门包括文化部门、工商部门、消防部门、公安部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财政部、法制办、中央文明办、团中央等近十个部门。古语有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说明了取得一个公正合理的名分对于办理事情是非常重要的。但这近十个有名分的网吧监管机关管理的结果是什么呢?它们将网吧行业监管好了吗?没有,相反由于众多管理部门之间职责不明、分工不清,导致管理上的极度混乱,使得网吧业主无所适从。使得网友们发出了“10部门管理不好一网吧”的无奈感叹。而网吧义务监督员却连个公正的名分都没有,他们算什么?是国家公务员?不是;是网吧业主?不是;是网吧工作人员?不是;是执法人员?也不是。他们手中没有被合法赋予的监督管理之权力。试想即使网吧义务监督员怀疑某些在网吧里玩的孩子不满18岁,但是他们也没有权力去检查这些网吧上网人员身份,也没有权力要求业主出示上网人员证件登记记录。他们除了劝阻、报告之外又能靠什么手段来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电子游戏室?靠什么方法阻止未成年人浏览、网吧业主播放不良、非法信息呢?难道我们还要等着西安市红树林连锁网吧三府湾连锁员工因劝阻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多次遭到殴打的悲剧再次发生?
3,无薪义务监督,行吗?人都是要生活的,网吧义务监督员也一样,虽然他们大多都已经退休,但是他们还是有他们自己的工作和事情。可以说很多人之所以做义务监督员肯定都是一种从众的心理在起作用,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种监督员基本上是无薪的,那么谁能保证所有的义务监督员都能够天天心甘情愿的、义务的、长期的履行他们的监督职责?当某个义务监督员某天有事情或者因为某种原因不愿意履行其监督职责,那么谁有权利去责怪他们没有尽到监督之责呢?或者某个义务监督员因为哪天没有去尽“义务”而出现了问题,他是否要承担责任?其实我们常常说监督的好处的时候,通常忘记了监督是要付出成本的,例如我监督你,我必然掌握了某种高于你的监督之权,但是人性本恶,有权力没有制约必然会滥用,那么谁又来监督我这个监督者呢?如果在我之外再设立一个监督者,那么同样面临着这样的悖论:谁来监督下一个监督者?网吧义务监督员同样存在着这样的困境。
未成年人为什么就不能进入网吧?
既然网吧义务监督员的设立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堵住未成年人的进入网吧行为,充当好网吧与未成年人之间的“防火墙”,那么就有必要提出为什么未成年人就不能进入网吧的疑问。其实之所以国家会出台政策对网吧行业进行整治,并不仅仅因为几次与网吧有关联的恶性时间的发生,关键在于我国的网民数量已经达到了8700万,居世界第二,但网民的结构和年龄分布却和别的国家不同,据第十四次CNNIC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网民中18-24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最高,达到36.8%,其次是18岁以下的网民达(17.3%)和25-30岁的网民(16.4%),35岁及以下的网民占82.0%,35岁以上的网民占18.0%,网民在结构上仍然呈现低龄化的态势。因此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中共中央国务院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并要求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管理。
当然政府的必要管理是需要的,但是管理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其实笔者一直认为政策制定者的管理思维中存在着一定的误区:以为给孩子创造一个完全纯净的、不存在假、丑、恶现象的环境就是对的,就是好的。其实这样从某种角度而言反而是有害的。例如网吧其实本质上仅仅是提供互联网网络服务的场所,它并没有媒体或家长所言说的那么恐怖、可恨、危险。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关键在于日常家长、学校和社会对他们的教导,应该让他们了解到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实体,是真、善、美、假、丑、恶并存,让他们学会如何做人,如何避免和防卫那些假、丑、恶现象。假如我们把所有的假、丑、恶现象都在未成年人的眼前和生活中剔除了,为他们创造了一个虚假的生活存在,那么是否反而是害了他们呢?是否让他们放松了对某些丑恶现象的预防心理呢?在这样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又怎么去面对现今激烈、残酷的现实呢?但是这种思维下的政策、事件却是接连出台,层出不穷。例如今年4月份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禁止播出电脑网络游戏类节目的通知》,再例如最近吵闹的比较热闹的网络游戏分级问题。
因此我们有必要思考监管是为了什么?笔者一直认为监管是为了自由。网吧行业之所以会出现一管就死,关键就在于管理者的管理思维是:监管是为了监管,也就是为了监管而监管,比如出了事情才监管,进行运动式、非常规化、非成文法治化的监管。老子有云:治大国如烹小鲜,无为即有为的治国思维其实是贯穿市场经济始终的,而做为管理者或者执法者更应该明白各中的道理和厉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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