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金子在2011-9-6 14:26:57的发言:
各位兄弟姊妹,关于费用管理:建议如下:
1:集体费用支出时间:从10月1日成都上车出发,10月16日回到成都下车各奔东西时间之内。这个时间之外的费用自理。可协助定酒店(是吧石头?)
2:集体费用范围:交通(油,司机等),门票,正餐;特色水果;集体饮料干粮(集体:只要大家被忽悠都同意购买的均算数);住宿;门票,药品,其它(只要大多数人同意就买的任何东西),请各位补充!
3:请石头再指定一位团友协助进行费用管理;
4:请各位按照石头的总费用建议,取足足够费用。
5:每次每人收取3000-4000元,用完即再收取。
以下建议请各位特别讨论:
1:沿用新疆办法,仍然不保留发票,也不记账,用完就向各位要钱!很帅!:)
2:所有费用支出之时,都会告知费用多少和费用名目,喜欢记账的可以自己记,也可以要求跟我一块管钱。
3:有记者证等等证件的团友,有些门票可以不买,因此会把费用退还。
可有遗漏?还有何补充?
这样完全可行。我们不要发票,可以打折吧哈哈。
如果芒果冰去的话,她将是你的得力助手。可以是你的同居者。
成都的酒店到时候会请老林代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