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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公众与黑幕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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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9 12:58: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兼谈中国司法的“媚俗”

湘君

最近一年多的时间,中国司法界可说是舆论的热点,先是孙志刚案,后来又是刘荻案,
刘涌案,如今又出了个苏秀文宝马车撞人案,闹得网上网下,国内国外沸沸扬扬,真
是热闹得很。

舆论关注的结果,孙志刚案审结了,刘荻释放了,刘涌改判了,苏秀文案看起来也极
可能重审,于是有人(马悲鸣)说,这是中国司法界的媚俗倾向,司法应该公正独立,
不受舆论的左右。这话当然说得不错,但说这话应该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中国司法本
来是公正独立的,是舆论的压力使其不公正不独立了,如此便可说是中国司法媚俗。
但如果中国司法本来就不公正不独立,是舆论的压力使其不得不变得公正一些,那么
就不能叫媚俗,而应叫在舆论的监督下改正错误,矫正弊端,是中国司法界的进步,
是我们应该欢迎的现象。

如果说中国司法本来是公正独立的,大概没几个人会相信。随手举几个例子,文革时
遇罗克,张志新,李九莲,林昭等因言获罪直至判死刑,死了也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
83年严打,有人抢劫了几块钱就被判死刑,有何司法公正可言?中国司法界的长官意
志,钱权交易,早就是公开的秘密,湘君就有亲戚在法院工作,这里面的黑幕多了去
了。就拿最近人们关注的几个案子来说,孙志刚稀里糊涂被打死,刘荻因言获罪,刘
涌死刑改死缓,而由从犯替死,如果不是网络和传媒的压力,这几个案子很可能就会
这样不了了之。

但是很幸运,感谢美国人的发明,我们现在有了互联网,事情的真相不太容易被掩盖
了。在舆论的巨大压力下,孙志刚案合理合法审结,刘荻被释放了,刘涌案呢,虽说
湘君对此案了解不多,但从犯死刑,主犯死缓,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改判死刑,应
该说是更公正的判决,这就是舆论监督的力量,是我们社会的进步和希望之所在。

再说说目前大家都关注的苏秀文案,苏驾宝马撞死一人,撞伤十一人,只判了缓刑,
公众大都对此不服,要求重审,网上当然也有出于激愤要求将苏判死刑的言论,但大
多数人是针对此案幕后的暗箱操作,要求此案重新侦查,重新审理。湘君觉得这个要
求是合理的,如果真有幕后交易,那此案的判决就的确让人怀疑,很有必要重审,如
果没有这样的幕后交易,那当事人也不必要惧怕重审,所以,重审应该是合理的。至
于苏的家庭背景,因为与是否有幕后交易有关,搞清楚也是必要的。很奇怪的是,苏
的家庭是否有官场背景,本来是可以很简单明了的,如今却闹得山重水复,更加让人
觉得疑云重重了,此案如果不重新审理,不给公众一个清楚的交代,中国司法界可能
没办法过关。

如今人们通过互联网来关注中国司法,的确是中国社会的巨大进步,它的影响远远超
过司法界本身,人们对孙志刚案的关注最终揭露了收容所的黑暗,从而使大家更加关
心公民的人身权利;人们对刘荻案的关注让人思考什么是言论自由的真义;刘涌案则
让人深思什么是法律的公正;苏秀文案则是考验司法独立的时候了。法制的健全是一
切社会进步的基础,而舆论的监督则是法律公正与独立的保证,中国社会从前的种种
不公,正是缺少舆论监督的结果。

所以,在中国司法真正公正独立,不再受长官意志和钱权交易的侵害的时候,我们再
来讨论中国司法的媚俗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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